央媒观豫 | 人民日报:体验中原文化 感受戏剧魅力
- 编辑:5moban.com - 18原本为天地立心,为生民立命,为往圣继绝学,为万世开太平[14]的士人阶级,如果仅仅变成某种利益集团的代言人,甚至只为自己的阶级代言,应该说是士人阶级的堕落,这正是顾炎武所批判的问题。
他的结论是:爱人不亲,反其仁。孟子却认为: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。
我们要在本体诠释学中体现人类心智的创造性及创新性,对历史上从语言、思维对人类进行的理解与诠释的系统考察,构建起中国的诠释学。我们必须从一个逻辑的分析眼光来进行澄清,才能突显中国哲学中有关经典诠释的起源与要义。也可以举例来说,我们有对人的同情感,同时也有一种认同感,并基于认同建立同情,或基于同情建立认同,这是把原来的感情扩大成为更有包含性的心灵活动,而且能够遍及更大的存在范围,甚至遍及万物。他的诠释思维有这样一个特点,就是以《诗》《书》为诠释的典范,透过实际的仁政洞见,集合了《诗》《书》的含义,同时也把《诗》《书》的含义用来框架他的伦理四端之说。我们就可以把这个原始的同情共感称之为仁爱之心,或称为仁。
其中就不只是单纯的客观主义的知识,而兼有主体人的存在的参与活动价值。他说他四十不动心,这可说是对孔子四十而不惑的认识。这就意味着礼法规范并非意志行为可欲的终极条件。
求之有道,得之有命,是求无益于得也,求在外者也。[28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91?6?32692页。[22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85页。孔子看起来无可无不可[45],乃是自由意志的自取:不仁而可与言,则何亡国败家之有?有孺子歌曰:‘沧浪之水清兮,可以濯我缨。
吾身不能居仁由义,谓之自弃也。[72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梁惠王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76页。
[53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滕文公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11页。[56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离娄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25页。[60] 朱熹集注:三年之丧,恻隐之心,痛疾之意,出于人心之所固有者,是以至此而哀痛之诚心发焉。彼如曰:‘孰可以杀之?则将应之曰:‘为士师则可以杀之。
但是,现代性的婚姻也有相应的社会规范及其制度。当社会规范正义时,遵守这种规范就是可欲的道德行为,否则必将导致意欲之间的冲突,从而导致自由意志无从实现。[35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98页。[⑧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99页。
食前方丈,侍妾数百人,我得志弗为也。[105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公孙丑上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238页。
[104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90?6?32691页。在孟子看来,社会上有两种人:仁者以其所爱及其所不爱。
[106] 前者能够推扩,后者不能推扩。但要注意:这个命题并不是对善的定义,也不是对欲的定义,而是揭示意欲与道德之间的关系,特别是揭示意志自由与社会正义之间的关系。[94] 王先谦:《荀子集解·强国》,中华书局1988年版,第292页。[80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尽心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79?6?32780页。[89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万章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38页。孔子以为德之贼,何哉?曰:非之无举也,刺之无刺也。
孟子并未否认、而是承认齐宣王的欲本身,即认为王天下是可欲的,只是指出其实现这个欲望的路径是南辕北辙的,正确的路径是满足人们的欲望:今王发政施仁,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,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,商贾皆欲藏于王之市,行旅皆欲出于王之塗,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愬于王。《太甲》曰:‘天作孽,犹可违。
……上无礼,下无学,贼民兴,丧无日矣。以意逆志,是为得之[⑨],这里的志指诗人的情感意志[⑩],意指读者的情感意志,以意逆志是说两者情感意志的吻合。
[100] 从对亲人的亲爱,到对人民的博爱,这是仁爱情感的外推。[73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尽心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64页。
这就正如孔子所说的己欲立而立人,己欲达而达人[103],己欲立己欲达是自爱、私欲的表现,立人达人是推扩的结果。赵岐注:善推其心所好恶。[95] 参见黄玉顺:《荀子的社会正义理论》,《社会科学研究》2012年第3期,第135–141页。按孟子的正义论,重建社会规范的价值根据,乃是正义原则,即义。
[105] 将自己的私欲推广为公共的意志,就是推扩。[39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离娄上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721页。
[101] 朱熹集注:必由亲亲推之,然后及于仁民,皆由近以及远,自易以及难。由此可见,意欲或意志并不是什么理性(包括康德所谓实践理性)的产物,而是情感的结果。
这里所谓道德,是有具体的礼法内涵的。[78] 赵岐注、孙奭疏:《孟子注疏·公孙丑下》,《十三经注疏》,第2698页。
夫人必自侮,然后人侮之。这里所说的仁指博爱(universal love),即韩愈所说的博爱之谓仁[90],它是公域(public sphere)中的一体之仁,超越了私域(private sphere)中的差等之爱。至于心,独无所同然乎?[38] 它们都是人皆有之的意欲、普遍具有的意志。国人皆曰贤,然后察之。
如孟子说亲之,欲其贵也。[33] 朱熹:《孟子集注·尽心上》,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第359页。
故闻伯夷之风者,顽夫廉,懦夫有立志。由仁而义,由义而礼,就是孟子所说的居仁由义[91]:言非礼义,谓之自暴也。
自以为是,而不可与入尧舜之道,故曰‘德之贼也。赵岐注:以兵御人而夺之货,如是而以礼道来交接己,斯可受乎?孟子曰:不可受也。